体育场是我院进行体育教学,运动训练,课外活动及运动竞赛的场所,以保证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为主。在余暇时间及双休日对全院教、职、学、工进行开放。为更好地发挥其使用效率,延长体育场的使用年限,保证整洁有序的健身人文环境,特制定体育场使用的规章制度。
一、上课时间禁止非任课教师、授课学生及管理人员入内,以免影响教学,不得在场内乱窜,要服从管理人员管理。
二、凡进体育场活动人员,必须穿胶底运动鞋。田径运动员穿钉鞋不得在草坪上跑跳。足球运动员不得在塑胶跑道上踢球。
三、要维护体育场的卫生,严禁吸烟、吃口香糖、随地吐痰、倒水、磕瓜子、乱扔纸屑、果皮核等物。说话文明、待人礼貌。不得在场内追逐打闹。
四、爱护场内胶道、草坪、器材、设施,不得损坏场内体育器材及看台设备,损坏物品除对其教育外,照价赔偿。
五、加强安全,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,不准跨越看台座椅或攀越栏杆,违者除对其批评教育外,后果自负。
六、在体育场内上课,比赛及活动时,要互相尊重,讲友谊,讲风格,服从教师和管理人员指挥,严禁聚众起哄,打架斗殴。如有违犯,按院学生处和保卫科治安条例加以处罚,严重者送公安机关查处。
七、携带贵重物品,大额证券、钱物,个人要妥善保管,否则出现丢失情况,后果自负。
八、体育场是我院体育教学,运动训练,师生课外锻炼身体的场所,一般情况下不外借,如有关单位需借用,由院办批条与体育教研室协调,以不影响正常上体育课为原则。
体育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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